航运在线8月18日讯(陈菊琴陈公羽)今年以来,扬州海事局以依法行政、务实创新为主题,采取七项举措积极推动普法内容与方式创新,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深化海事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增强了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是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持续运用法制培训、工作研讨、法制讲座、执法窗口宣传、专项法制宣传等常用模式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法制竞赛、每月学法等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辟了“网上学法”专栏,多形式创新宣传模式,提高法制宣传成效和队伍素质,把执法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局的重点项目,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局依据江苏局要求细化落实方案,召开了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原则,提出了清理方法、步骤及清理结果的处理。清理工作采取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手段,检查了我局建局以来至2011年6月之间对外发布的文件32件,其中8件纳入评估范畴,提出修改1件、废止7件的清理意见,并将清理结果进行了通告。
三是规范开展海事行政处罚工作。江苏局关于超载处罚的督察通报下发后,扬州局及时整改、组织学习,调整今年处罚工作重点,传达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处罚审查、案卷评查、专项督察三项结合的机制。上半年开展行政处罚专项督察2次,按要求在6月底成立专门的评查小组,抽查了14份案卷,以督察通报的方式反馈督察情况,督促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江苏局规范行使海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注意案卷制作的细节问题、规范要求,摒弃习惯性做法、不断提高处罚质量。
四是强化执法督察工作。重新理清内部督察、职能督察和专门督察的侧重点和要求,真正提高督察效能。与事权成果转化工作相结合,修改《扬州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实施细则》和《海事执法督察工作须知》,强化对江苏局相关规定的学习、探讨,建立适用于扬州海事局工作实际的督察程序和措施,完善海事执法督察工作。上半年,共开展内部督察43次、职能督察7次、专门督察2次。内部督察的质量有所提高,职能督察能够正常开展,专门督察效果有所增强,局内督察和上级督察的整改工作也得到开展。
五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江苏海事局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修订《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目录》和《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制作发放办事卡片的基础上,继续修改《扬州海事局政务公开办法》、政务公开须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方式和责任部门。结合局实际条件开展了政务中心(大厅)的改造,在外网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畅通公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海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情度。
六是有序推进海事事权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事权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小组根据局方案,参照江苏海事局海事事权课题的研究成果,分部门、分类别梳理出内部管理事权181项、业务类事权172项,基本做到认识事权、了解事权、明晰事权。7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原则通过了扬州海事局内外管理制度“立、改、废”清单,以及扬州海事局各部门工作职责。目前,我局各部门新的职责已制定下发,内部规章制度和体系文件的修改工作正在开展中,预计8月底全面完成事权成果转化工作。
七是提升履约工作水平。有效整合专家和后备人才资源,建立一支精通英语、长于专业的履约团队,为局履约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安排人才参与综合履约分委会的工作,提高其从事履约工作的能力。合理分工、积极开展任务范围内常用国际公约和专业术语的梳理工作。以履约团队和国际海事公约研究小组成员为主,开展履约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升扬州局履约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