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7月26日讯(陈菊琴闾德礼)7月22日,扬州海事对一艘违反船舶定线制规定航行的泰州籍万吨级船舶发出协查通报,督促船主在规定期限内到扬州港口海事处接受调查处理。
7月21日11时20分,扬州海事局海巡0839艇在由广进船厂水域返回航行至长江14#水上服务区下游时,随艇执法人员用高频电话提醒六圩河口以下水域的上行船舶,按照船舶定线制规定航行,协助避让六圩河口入江下行船舶,切勿贪边航行。一艘泰州籍万吨级船舶仍然由14#服务区2#油趸船内侧水域上行,被现场拍照取证。现场执法人员当即用高频与其联系,未果。海巡艇随即靠上该船,用艇载高音喇叭喊话、手势等方式与其联系,2分钟后才用高频电话联系到该船。执法人员在确认该船船名后,向其通报了违反船舶定线制航行规定的行为,并责令船主在15日内到扬州港口海事处接受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