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8月5日讯(陈菊琴韩奇)7月27日至7月30日,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江苏海事局四个业务用房工可报告审查工作,扬州海事局业务用房工可报告通过了审查。审查分为实地考察以及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7月27日下午,专家组代表来到扬州海事局业务用房选址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扬州局党委邓振钢书记向专家详细介绍了选址地块的地理位置、周边配套以及拟建工程的基本情况。随后,专家组一行来到扬州局现有业务用房进行调研,经过调研,专家们对扬州局现有办公条件有了直观的认识。在随后进行的座谈会上,专家组对扬州局新业务用房建设的必要性以及选址的优越性给予了肯定。
7月30日上午,“江苏海事局四个业务用房工可报告审核会”在南通召开,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沈延虎副处长、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高原副院长以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海事局计划基建处等单位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专家听取了工可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扬州海事局业务用房工可报告从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概算编制的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通过审查,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工可报告内容完整、编制深度符合要求,项目拟建场地基础设施完善,外部协作条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推荐的设计方案技术上是可行的,同意报告通过审查。专家们还就业务用房建设规模、设计方案以及概算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报告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尽早上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