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9月3日讯(石燕)为保障芜湖市三处取水口饮用水源安全监管,根据芜湖市政府13号会议纪要精神。9月1日上午,芜湖海事联合芜湖市港航局、长航芜湖治安支队乘海巡31240艇,对芜湖市三处取水口附近水域停靠船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执法行动前召开的座谈会会议精神,对执法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检查中执法人员向长发商贸油趸、同鑫码头和在该水域停靠的鲁济宁货417负责人再次发放《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资料,要求码头经营人、船主禁止码头船舶进行装卸油作业,禁止在取水口规定的水域内锚泊,禁止向水体排放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确保辖区取水口水域水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