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1月17日讯(陈菊琴陈序陈杰)11月10日,江苏海事局及扬州海事局前往武汉南华船厂对扬州海事局30米级钢质海巡艇进行航行试验。
在航行试验中,江苏海事局及扬州海事局督促船厂工程部、质管部、技术部人员在试航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抛起锚试验、主机试验、航速测定、航向稳定试验、回转试验、操舵试验、发电机组运行试验、滑差试验、遥控操纵等试验中,严格按照试车试航大纲的要求进行试验。对试验结果有异议的,海事部门及时与船厂各部门进行沟通,要求船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航行试验取得成功。
航行试验后,江苏海事局对海巡艇的船、机、电设备安装运行、内部装潢及强、弱电工程等方面提出了40余条整改意见,并要求船厂尽快按照相关要求整改落实。船厂方面表示,将根据船东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交船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