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1月22日讯(陈菊琴章君富)11月21日,扬州海事在陆域巡查时,发现一艘船舶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班,当即收存了该船相关证书,并要求其接受调查处理。
当日,扬州仪征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辖区仪征三友船厂码头进行日常陆域巡查时,发现停靠在码头卸货的“五河XXXX”船长与大副同时离船,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有关“6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的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船上值班人员立即联系船长或大副回船,确保船舶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并收存了相关船舶证书,要求船方到接受调查处理。
据调查,该船船长81.60米,总吨2063,净吨1155,主机功率800.00千瓦,本航次由黄石装载3000吨碎石开往仪征,11月20日靠泊仪征三友船厂码头卸货。11月21日上午,由于该船船长不熟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在大副已回家不在船的情况下,本人又离船前往仪征市区办事,导致船舶未留足值班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