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2月7日讯(陈菊琴徐建斌)12月5日,扬州江都海事处对一起超高船舶违章通过长江三江营夹江大桥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
当日上午,江都海事处执法人员在三江营夹江大桥水域巡航时发现,一艘名为“久鑫XXX”的超高大型船正在通过三江营夹江大桥。通过高频联系,执法人员得知该轮水面实际高度为12米,且此次通过夹江大桥未经海事部门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三江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水面以上最大高度超过8.4米的船舶在进入夹江大桥水域和通过夹江大桥之前必须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显然,“久鑫XXX”轮擅自通过夹江大桥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的规定。
当日下午,江都海事处对该轮所有人及船长进行了相关法律的“补课”并对该轮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