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4月18日讯(陈菊琴凌建军李晖)4月17日,扬州海事对涉嫌未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足合格船员的“泰轮XX”轮及“通航XXX轮”进行立案调查处理。4月16日,该局连续查获了两艘配员不足船舶。
为了有效治理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及所属船员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自4月16日起,扬州海事在长江扬州段全面开展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
4月16日下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舜天船厂对卸货结束准备开航的“通航XXX轮”进行了船舶配员检查,经人证核对,发现该轮本航次缺少一名轮机员,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收存了船舶证书,通知船方选择安全地点靠泊,听候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日,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对停靠于仪征恒基达鑫码头的船舶进行了船舶配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泰轮XX”轮涉嫌未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足合格船员。目前,该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两艘船舶违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