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5月30日讯(曹瑞)为落实芜湖市政府《关于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精神,保障饮用水取水口安全,防止船舶污染饮用水源,日前,芜湖海事局制定了《禁止船舶在芜湖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域内停泊及作业安全监管方案》,对市区三处饮用水取水口自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内,禁止机动船舶停泊,禁止船舶排放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加强饮用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船舶安全监管,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民生工程。该局要求其局属各海事处积极配合芜湖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利用安全信息台、政务窗口、现场巡查等多种途径,认真宣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告知船舶在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停泊或排放的违法性、危害性,驱离在一级保护区水域停泊的机动船舶。在一级保护区水域内,严禁一切机动船舶停泊;严禁杨家门水厂上游的流动加油船从事非法作业活动,并联合芜湖市港航管理局、长航公安局芜湖分局等部门进行依法取缔。必要时,协同公安、港航、环保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继续非法装卸危险货物单位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约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