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6月26日讯(陈菊琴徐超)6月25日,扬州海事处依法对“皖南陵货XXXX”、“皖和县货XXXX”两轮船舶所有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相关要求,对两船进行了船舶安全检查并予以滞留。
6月24日傍晚,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长江#92红浮南侧水域对两艘锚泊船检查发现,皖南陵货XXXX、皖和县货XXXX两艘空载船本航次实际配员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两船均缺少轮机长一名。经现场调查取证,海事执法人员要求两轮所有人尽快至海事部门处理违章事宜。6月25日上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再次登船对两轮进行了细致的船舶安全检查,并依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相关规定依法对两船进行了滞留。当日中午,两轮所有人来到扬州海事就船舶配员不足的违章行为表示已认识到危害性,将及时配足人员,扬州海事就两轮未按规定配员的违章行为,对该两轮处以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