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广西内外联动,增强搜救工作合力。广西海事局分别与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自治区卫生厅、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签订了搜救应急联动协议,指导各市级海(水)上搜救中心推动其成员单位建立海(水)上搜救联动机制;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海上搜救应急联动座谈会,科学总结双方在搜救应急联动方面的经验,寻找合作的方向。同时,继续深化与云南、贵州的搜救协作,进一步探索与越南的国际性搜救协作渠道,充分发挥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海上搜救管理水平。
此外,广西目前主要的10个市级地方政府已将本市海(水)搜救中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各市级海(水)上搜救中心更好履职提供了财力保障。2011年新建了沿海船舶交通管制系统(VTS)和内河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对北部湾各海域、码头的船舶动态进行动态监管,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及搜救指挥提供有效的信息平台。
目前,由广西搜救中心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经反复征求自治区财政厅、安监局、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后正式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该《办法》在《国家搜救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框架的基础上增加了搜救补偿的内容,大胆尝试将搜救奖励与补偿办法同时规定,并且将搜救奖励和补偿的对象、范围适当扩大,更加有利于调动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的积极性,促进水上搜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0年至2011年,北部湾海域共受到10个台风的影响,尤其是2011年第17号台风“纳沙”是近年来强度最大的一个,由于广西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响应到位、险情及时救助,创下了两年来台风过境,水上交通零事故、零死亡的佳绩。由于防汛工作成绩突出,广西海事局总值班室(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被评为“全区防汛抗旱先进集体”,河池海事局(河池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获得“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