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文救助航运业 航运“零负运价”被禁

   2026-02-06 00
核心提示:针对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救助”政策终于浮出海面。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针对航运低谷期特点,研

针对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救助”政策终于浮出海面。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针对航运低谷期特点,研究采取有效政策措施,支持海运业发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运价备案制度,禁止国际航运企业、无船承运企业以“零运价”、“负运价”揽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指运价混乱现状

  目前国际海运持续低迷,部分航运、承运企业为了揽货源,采取了“零、负运价”的方式,个别航线出现恶性低价竞争现象。据新区某货代企业工作人员张洋介绍,现在一些航线是严重的货少船多,航运、承运企业只能采取低运价揽货。但“零运价”并不等于实际运费就为零,货物一般会采取到目的港收费(即收货方付款)或大幅提高附加费用,来弥补船公司、承运企业的运价收入。其实算下来,货主并没有省下运费,有时甚至会更多。

  中国外运天津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冯兵也向记者介绍,目前市场中“零、负运价”主要集中在日韩等短途航线上,欧美航线往往走成千上万标准箱的大船,日本航线都是小船,船本身造价成本低,就造成了运力过剩现象,导致竞争激烈。一些企业的低价竞争,影响了海运市场秩序。“我们也希望在此次政策出台后,本市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可以出台相关的统一市场报价措施,如限定最低价等,加强行业自律。”他表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国际航运企业、无船承运企业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要依法履行运价报备义务,严格执行生效的备案运价。国际航运企业订立运价协议和各类附加费协议的,要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并与中国境内托运人或托运人组织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

  创新盈利模式是根本

  在采访中,东疆航运、中国外运等航企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零、负”运价或将可以维持航企一段时间的揽货需求,但这种方式肯定不会长久,创新盈利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让货主省时省力才是根本。此次出台的新政,对航企严格的运价备案制度,或将对维持整个海运市场秩序稳定起到强有力促进作用。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市场分析部副主任张永锋表示,对于航企来讲,应通过航线合理规划、挂靠点设置、与货代企业密切衔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船舶的准班率,合理控制航行时间误差。据统计,目前市场上船舶准班率仅有50%。“船舶准点率及货物各节点时间及时反馈,对讲求时效性的生鲜货、电子产品等货主颇具吸引力,这也将有效降低货主综合物流成本,即使运价相对高一些,货主门也会接受。”他说。

  此外,在《通知》中,也提出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航企加快拆解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船舶,避免运力盲目发展。“对于航企来讲,在当前欧债危机影响、欧洲资本短缺形式下,也可充分借助船舶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平台,建立相应合作方式,提升船舶技术水平,优化运力结构。”张永锋表示。记者赵贤钰 来源: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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