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4月2日讯(石燕薛兴云)每年4月长江干线安徽段将进入春季刀汛期,也是渔船与航行船舶之间事故多发期。3月28日上下午,芜湖执法支队分管领导一行走访了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就规范禁渔期、春季刀汛期渔船作业时间、渔船数量、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了商谈和沟通,并达成禁渔期、春季刀汛期安全监管措施。
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邓主任首先介绍了,禁渔期4月1日至6月1日为二个月,春季刀汛期4月27日至5月26日为一个月,芜湖区段发放302本捕捞作业证及生产埠位情况。薛兴云副支队长通报了近年来长江安徽段渔船与航行船舶碰撞事故,以及恶劣天气、桥区时有渔船非法捕捞作业。双方一致认为,规范渔船作业行为,创造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保障广大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航运、捕鱼的和谐,是渔政、海事部门的共同职责;决定在禁渔期、春季刀汛期到来之前,渔政、海事部门联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集中发放捕捞作业证时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以渔政、海事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捕蟹期航行生产安全注意事项的通告》,要求渔船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禁止渔船在桥区、主港区和长江主航道进行碍航捕捞作业,禁止在夜间和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航行或作业;进入禁渔期、春季刀汛期后,海事、渔政部门要加强联系和联动,强化容易出现捕鱼(刀)碍航现象的习惯区域的巡航、巡查频度,确保禁渔期、春季刀汛期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