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3月11日讯(陈菊琴孟石)3月7日,扬州海事局同时为9艘泰州籍船舶办理了船籍港变更为泰州的转港手续。泰州籍船舶在扬州海事局登记共273艘,转港船舶已达184艘。
由于泰州海事局沿海船舶登记业务的调整,从2011年1月1日起,原扬州海事局登记的部分泰州地区船舶所有人需将船籍港由扬州转为泰州。
针对泰州船舶登记权授权后,转港船舶登记量大的实际情况,扬州海事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扬泰两地海事相互走访、共同协商、仔细研究并约定具体转港细节,形成良好长效联动机制。扬州海事主动积极联系转港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制定船舶转港计划,船舶登记人员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提前整理好相应转港船舶登记档案;同时进一步优化船舶转港登记流程,政务中心受理人员受理申请人船舶船籍港变更材料后,当场将申请材料流转,加快申请材料流转速度,大幅度缩短“7个工作日”办理期限,平均4个工作日办结。此外,扬州海事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受理人员主动延时服务直到受理完当天所有申请材料,送走最后一位行政相对人,并在转档的节点上进行优化,确保了不因转港而使船舶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