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3月29日讯(陈菊琴闾德礼)3月28日,“华盛XXX”因超载在扬州港口海事处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上午9时30分,扬州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随艇巡航至扬州环洲钢厂码头时,发现该码头附近水域1艘锚泊的重载内河船舶干舷较低,随即登轮检查,检查发现:该船船名为华盛XXX,990总吨,参考载重吨1680,实载2206吨钢板进港,超载526吨;华盛XXX船核定干舷为700毫米,实际干舷320毫米,系严重超载。此外,该船在办理出港签证时,未如实申报实际装载货物吨位。经海事执法人员的教育,船主唐某认识较好,悔不当初,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