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出事的这艘渔船竟是套用其他船舶的捕捞证。由于船主几乎为此事倾家荡产,几名遇难船员的赔偿问题也成了棘手的难题。
悲剧突发:船沉后3人遇难1人失踪
事发一个半月后,部分遇难船员的家属还留在大连,处理善后事宜。3名遇难船员中,周德茂、许光文都来自湖北,失踪者乔凤江则来自黑龙江。11日上午,周德茂的妻子告诉记者,两口子从湖北来大连打工已经10多年了。“老周一直靠出海打鱼为生。”
而胡细爱则告诉记者,自己是4月28日当天接到船主电话赶到艾子口渔港的。“当时在岸边还能看到他们的遗物!”生还的船员杨海告诉记者,这艘船是4月26日出海打鱼的。没想到出海第二天晚上,海上起了大风。“28日凌晨4点,有人发现船舱进水了,我们拼命堵塞缺口,可船还是翻了!”杨海说,当时船上共有7人,都掉进海里。途经的另一艘渔船发现异常,赶来救起了杨海。“可是只有3个人获救!”杨海说。胡细爱告诉记者,这些年渔民的收入不错,为供儿子上大学,丈夫许光文每年都到旅顺做船员,出海打鱼。
未更换名单,遇难者家属难获赔
记者从遇难者家属处了解到,3名遇难者和一名失踪者都是40岁左右的中年人,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人没了,善后事宜也出了问题。“我们听说出海打鱼是有保险的。”胡细爱说,可是遇难者中,除了朝阳籍的船员张忠成,其余3人的保险理赔都无法顺利拿到。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出事渔船船主刘高华。他说,自己的渔船本来购买了一份商业保险,按照理赔额度,每名遇难者家属应得到不少于20万元的赔偿。然而,除了张忠成以外,其他三名遇难船员都是头一次跟他的船出海,他没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前24小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换船员名单,造成遇难船员与保险名单不一致,因此,保险公司拒绝为这三个人理赔。而刘高华购买的商业险中,并不包括渔船本身,经过这次事故,刘高华称,渔船全部损毁,已经家徒四壁,无力赔偿死亡船员家属。
船主承认出事渔船手续不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注册在籍的渔船都要参加强制性的渔业互助保险,这个保险项目中本身就包含了对渔船和船员的理赔。“我的船没参加这个保险。”刘高华称,这是因为自己的船“手续不全”。
原来,刘高华是河南人。2009年,他东挪西凑了20多万元购买了一艘175马力的二手船。但由于受到政策限制,这艘船并未办下捕捞证件。于是他“挂靠”在一艘金州籍渔船名下,租用该船的捕捞证,因此并未在籍注册。也就是说,刘高华的渔船其实是一艘“黑船”。
记者从我市海洋渔业部门了解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和渔船。捕捞证严禁倒卖租借,必须通过当地渔业管理部门办理转籍。但渔船的流动性大,查处这类“黑船”难度不小,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周德茂的女儿说,家里一直很拮据,出事后一分钱也没拿到,直到现在父亲仍在殡仪馆没有火化,下一步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虽然全部家当都没了,但我会有多大劲使多大劲,每年赚钱给各家补贴一点,尽力补偿遇难船员的家属!”船主刘高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