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4月24日讯(陈菊琴徐巍)4月22日,扬州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巡查扬州环洲船用钢材厂附近水域时发现有工程船舶准备进行吹填作业,经调查后当即叫停其作业行为。
经海事执法人员对作业船舶详细发现,这几艘船舶是到扬州环洲船用钢材厂进行吹填作业的,而该水工作业并未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船舶停止作业,并要求作业方立即到扬州海事局办理相关水工作业审批手续,取得《水工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至扬州港口海事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运输船舶不得出现超载现象,靠泊码头及施工期间要按规定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确保作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