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7月26日讯(陈菊琴闾德礼)7月24日,扬州海事对一连续5次在同一港安检,且3年多“无一缺陷”的“鲁济宁拖xxxx”吊拖船队实施安检时,查出该船队存在102条缺陷,要求船队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出港签证。
当天上午,随艇海事执法人员在扬州港区巡航时,发现在3#泊位装煤的“鲁济宁拖xxxx”船队的拖轮有两个船名,拖轮、驳船船名船籍港不清晰,国旗污损,且船队就地抛锚,遂靠船检查。在检查该船队时,海事执法人员发现该船队为组合队,一轮9驳自2010年4月以来5次安检均在山东济宁港所做,且均为“零缺陷”。而按安检规则相关规定,在同一港口实施安检,最多不能连续超过2次。同时,海事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船队的消防、救生等器材十分欠缺,安全状况较差,随遂船队实施安检。通过安检,共查出消防救生、航行安全、防污染及结构稳性等方面缺陷102条。海事执法人员要求船方尽快将安检缺陷纠正到位,申请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出港签证手续。“鲁济宁拖xxxx”闫队长感慨地说:船队安全缺陷很多,我们不该糊弄海事,糊弄海事就是糊弄我们自己,谢谢海事帮我们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