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8月6日讯(陈菊琴徐超)7月31日,扬州江都海事处依法对“三江源XX”轮停泊期间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该轮所有人在缴纳罚款时说:“非常感谢海事部门,让我们公司认识到了船员管理上的漏洞,也给船员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好好吸取教训,加强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坚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7月24日上午9时,海事执法人员在对海昌码头到港作业的在检查“三江源XX”时发现,该船的机工在回答船舶值班人员问题时眼神闪烁、言语支吾、答非所问。在执法人员耐心的劝说下,机工终于坦白该船存在严重的人员问题。原来该船在靠泊好码头后,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三副居然先后离船了,该船驾驶部未留有任何船员履行靠泊期间值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有关规定,中国籍、外国籍船舶在停泊期间,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且无论何时600总吨及以上(或者441KW及以上)内河船舶的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海事执法人员当即告知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通知该船相关船员尽快返回船上,及早纠正违法行为,并要求该船相关船员至江都海事处接受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