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2月12日讯(陈菊琴闾德礼)近日,扬州海事对长江14#水上服务区中油泰富六圩水上加油站发出了“立即整改”的通知,这是海事机构对其未按要求整改厨房使用液化气明火炉的强制措施。
近日,扬州港口海事处组织4名执法人员对长江14#、15#水上服务区的6个加油站进行第四季度专项安全检查中,在中油泰富瓜洲加油站的厨房,发现了炊事员正在使用液化气明火炉炒菜,当场责令停止使用,并监督其将液化气炉灶、液化气钢瓶等相关明火灶具拆卸,撤离厨房封存,使用现有的电磁炉、微波炉等非明火灶具,禁止使用一切明火灶具。在后续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将服务区加油站厨房是否使用液化气明火炉灶等情况,列为必查内容。最终检查结果令人吃惊,6个加油站中有4个使用了液化气明火炉灶,这是前所未有的情况。经海事执法人员了解,因为加油效益下降,因为是自发电,使用非明火灶具成本高,原来损坏的非明火灶具未续买,改用了液化气灶具。加油站认为厨房和货油舱呼吸阀(或透气孔)不在同一层楼,油气进不了厨房,只要关紧门窗就可以了。
海事部门对使用液化气明火灶具的4个加油站发出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认真排查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明火、用电器及冬季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逐一整改到位,确保加油站供受油作业、船舶靠泊、趸船锚泊、船员生活等方面的安全,不出现管理和人员责任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