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7月26日讯(陈菊琴霍从庆)随着长江进入主汛期,扬州海事更加重视超大型船舶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近日,结合事故预防预控措施和防汛抗台工作,扬州海事专门出台了汛期超大型船舶安全监管五大举措。
针对汛期超大型船舶监管,海事部门首先规范专家评审会流程,充分发挥专家评审作用,邀请经验丰富的引航、港作、码头等专家对超大型船舶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把关,认真评审,提出有针对性的评审意见。其次严格船舶代理管理,建立了辖区代理单位联络员短信平台,及时宣传新的法律法规和涉及通航安全类报备、许可的申报工作要求。再次加强内部执法信息传递和公开,受理报备、许可作业申报信息后,第一时间流转并在局内网报备信息栏公开。同时加强船舶动态跟踪,充分利用GIS、VTS等设备提前掌握船舶动态,建立完善超大型船舶作业台帐。此外,海事部门还加强了现场巡查和交通组织维护,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实施超大型船舶进出长江江苏段便利措施的通告》要求,对超大型船舶的靠、离泊作业实施主动交通组织维护,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