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2月18日讯(陈菊琴凌建军)12月17日,扬州海事现场查处并督促纠正一起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10分,扬州海事局海巡06401艇在仪征捷水道通宇钢管码头巡查发现,一艘作业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经执法人员上船进一步检查,该船检验证书中显示船名为“三航机XXX”,而实际船艏船艉两侧均未标明船名船籍港,也无船名灯、船名牌,仅在驾驶室门后写有一组不清晰的船名,在调查过程中,船主辩称船名不清晰是因为油漆脱落,未及时补刷,船名灯损坏后未修理。执法人员向当事船员宣传了船名、船籍港标识的相关法规,指出其未按定标明船名、船籍港的社会危害性,责令船方立即按规定要求重新勘划船名,否则不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当日下午,“三航机XXX”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按规定重新勘划了船名船籍港,执法人员在复查合格后给予警告教育处理,并告诫其今后不得再犯此类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