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2月21日讯(陈菊琴刘磊)2月16日,扬州海事查处并纠正一起未按规定标明船名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许,扬州海事局海巡艇06405在扬州港浮码头巡航时发现一艘名为“XXX209”的船舶在进行作业,其船名后部有一明显的数字“8”的痕迹,经验丰富的随艇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察觉出该轮可能未按规定表明船名,经过海事执法人员的进一步检查,该船检验证书中显示船名为“XXX2098”。当海事执法人员进一步询问船长时,船长谎称船名中显示“8”字的钢板脱落,并提出货物已经卸空,马上就要开航离开。执法人员向当事船员宣传了船名、船籍港标识的相关法规,指出其未按定标明船名、船籍港的社会危害性,责令船方立即按规定要求重新勘划船名,否则不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当日下午,“XXX2098”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按规定重新勘划了船名船籍港,执法人员在复查合格后给予警告教育处理,并告诫其今后不得再犯此类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