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0月27日讯(望作信)10月27日,三峡库区水位已蓄水至174.68米,即将蓄至最高水位175米,库区水位的升高减少了水面与过江建筑物的空间,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长江海事部门对三峡库区17米以上的超高船舶采取“限高”措施,多举措加强安全监管,全力确保三峡库区通航安全。
宜昌海事局高度重视三峡库区175米蓄水超高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走访本辖区登记的船舶及其所属公司,督促公司逐船制定蓄水期间超高船舶安全航行具体措施或方案。对辖区各签证站点加强了签证船舶管理,对空载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超过17米的船舶,要求有具体防碰措施并有船长声明,对未采取有效防碰措施的超高船舶,一律不得三峡库区航行。
为防止超高船舶碰撞库区跨河建筑物,长江海事部门发布通告,要求航行长江干线三峡库区的船舶,其水线以上实际最大高度与跨河建筑物所在地当时水位(吴淞高程)之和不得超过192米。超高船舶可通过停航、压载、倒桅、改造等措施,防止碰撞跨河建筑物。对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航行需要的船舶,海事部门将不予办理通过三峡库区的出港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