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定于2014年4月1日起,对中国大陆互寄快件的分量和长度收寄规范进行调整,超长超重规范的托寄物按每票最低20元或按1元/公斤收取超长超重附加费。
扩展材料:
超长超重附加费=超长超重快件计费分量×1元/公斤,核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计费分量90公斤,则超长超重附加费=90公斤×1元/公斤=90元。
每票最低收费20元/票。例:某一票一件托寄物长2米,计费分量10公斤,超长超重附加费按核算规则为10公斤×1元/公斤=10元,小于20元时则附加费按每票最低规范20元收取。
若一票多件快件中部分托寄物的分量和尺度到达超长超重规范,仅对超越规范的托寄物按其计费分量核算超长超重附加费,运费另算。
参考材料:顺丰快递-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