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8月13日讯(魏健斌) 为防渡船碰撞事故长江海事规范渡运水域船舶避让
航运在线8月13日讯(魏健斌)为进一步维护长江沿线渡运水域通航秩序,防止渡船碰撞事故的发生,2014年8月7日,长江海事局发布《关于规范辖区渡船横驶区及航行行为的通告》,为辖区渡船划定“斑马线”(渡船横驶区)366条,并在现有《内河避碰规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斑马线”水域内船舶的避让责任。
据悉,长江海事局辖区长江干线现有渡船665艘,年渡运旅客约4500万人次、车辆约460万台次,为了进一步保障渡船横越主航道的安全,长江海事局此次专门发布通告,划定渡船“斑马线”366条(其中横向“斑马线”285条,斜向“斑马线”81条)。不但为辖区每一艘渡船,明确其“斑马线”的范围;而且对洪、枯水季节渡运线路不同的渡船,按不同水位,分别划定其“斑马线”;另外,对同一渡船,航行不同航线时,也分别划定相应的“斑马线”。
除划定“斑马线”外,《通告》还对“斑马线”水域渡船和顺航道航行船舶的权力和义务进行了明确。
其中,对渡船主要规定了四项:一是渡船横越时,要在划定的渡船横驶区航行,不得超出渡船横驶区任意横越。二是渡船开航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并主动与其他船舶进行联系,及时发布船舶动态、表明避让意图。三是渡船在开航后,如遇到顺航道航行船舶流量较大时,应在主航道外等候,并在与顺航道航行船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横越。四是渡船在横越主航道过程中,应持续保持正规了望,并加强与附近船舶联系,不得抢航。
对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明确了其在“斑马线”附近应协助避让的具体义务:在驶近、通过渡船横驶区时,应当加强了望及甚高频电话值守,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