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2.5公斤以下免税
海关总署昨日在网站上发布阐明称,《公告》出台首要意图是依据商场改变状况,恰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触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方针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带着进境价值公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成都海关办公室经过新浪微博在昨日下午表态,网络撒播“奶粉今后入境超越200块就要纳税10%”的正解是这样的:奶粉每公斤按200元定价,税率10%,纳税20元,征收税款总额在50元以下免征,也便是2.5公斤以下免征。
假如在海外买的物品超越海关限额规则就需要交纳相应关税,按海关总署从头修订的《中华公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公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境行李和个人邮寄物品的分类税率大都与现在坚持不变:奶粉税率10%,化妆品税率50%,箱包及鞋靴税率10%,挂钟税率30%。破例的是皮革服装及配饰、拍摄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未详细分类的其他物品税率从20%降至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