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京杭大运河宿迁段皂河船闸上游水域,一艘船舶突发火情,情况紧急,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接警后逆风而行,联合多部门及时成功处置火情。
据悉,当日13时31分,驾驶员孙某如往常一样,操控空载单机船航行,不经意间一股刺鼻的糊味涌入鼻腔,待他察觉时,其船艉楼已燃起烈火,火势迅速蔓延,舱室内部设备、物品全部毁坏,孙某果断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4名执法人员当即驾驶海巡艇,火速奔赴现场。当时,涉事船舶的船舱内部大量浓烟漏出,高温之下,船舱成为大火炉,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救援。
由于风急浪高,船体晃动剧烈,海巡艇无法长时间靠近失火船舶,高压水枪也无法准确喷向失火船舱,给救援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
当了解到船舱内不仅有煤气罐,还储存有重达1.75吨的柴油时,宿迁交通执法人员当机立断,联络新沂市地方海事处、江苏省皂河船闸管理所、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皂河派出所、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等部门,协助开展救援。
宿迁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指挥调度,各部门救援人员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以水陆并进的方式织密救援网,并利用执法船舶载运消防队员,携带专业装备进入火场实施近距离救援。
14时45分,大火被成功扑灭。因救援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涉事船舶主体结构保存良好,成功挽救经济损失60余万元,保障了京杭大运河船舶安全通行。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船舶行驶至京杭大运河与骆马湖交汇处时,水面风力突然增大,船舶无法有效控制,轮机员忙于协助驾驶,忘记关闭厨用煤气灶,燃气泄漏造成船舶的生活舱起火。
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对惊魂未定的孙某进行安抚,强调用火用电安全,普及安全知识,孙某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并对宿迁救援人员及时救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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