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费事,从物流的视点来看,因为你们的失误很难找到物流公司进行补偿,假如不可的话你只能和客户打官司,以未收到货款的名义要求客户付出货款,物流公司的提货单上的签字能够做为客户收到款的依据。但这里边存在很大的问题,假如提货单上的签字不是你填写的收件人同一个人也就你所认的客户,那这个客户直接说自己没收到货,然后让你承当举证职责。从你描绘的来看假如要追查物流公司的职责,主张从物流公司有没有仔细审阅提货人身份这环节来谈。相似这样的需求控货的物流计划,我建议你们今后选用等告诉放货或代收货款的方式走物流,这样你就很有保证了,出了问题也能追寻。具体的做法因你供给的信息太少,如需更具体的处理方法能够联络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