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

   2026-02-06 10
核心提示:福建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5年开始,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
福建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5年开始,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及时反馈各高校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作为高校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不合格或就业率过低的高校、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或限制招生。这是福建首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这项评估的指标包括:就业率的高低、是否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实施“一把手”工程、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数是否达到毕业生数的1/500、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与当年全部在校生学费总额比是否超过1%、是否为毕业生提供充分的供需洽谈机会等。评估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就业率占总分值的31%。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另设“工作创新”项目,加分5分。

据省人事厅调配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这项评估,一方面是为适应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另一方面是为了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 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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