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服务开设“绿色通道”

   2026-02-06 00
核心提示: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服务有了绿色通道!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大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服务有了“绿色通道”!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大中型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并明确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免费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提供社会保险、档案托管服务。这对促进毕业生就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指导服务,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招聘信息。省职业介绍网免费向社会开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确定一批就业指导服务培训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求职技巧、择业观念等培训。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和接续服务,解除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的后顾之忧。对毕业生的档案托管,按省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托管费。对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并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要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组织他们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

  通知还指出,要积极实施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毕业生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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