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省各级政府把引导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制定了培训创业人员1万名、扶持创业带头人5000名、带动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目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对扶持创业带头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在政策方面,我省加大了财政对培训机构培训创业带头人的资金补助力度,按培训专业高限标准计算培训补贴。相关部门推荐的项目被创业带头人采纳并实施,财政部门按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200元的标准,对项目推荐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
我省还取消了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贷款的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年内同级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数额给予全额补助。对创业带头人从事的个体经营项目,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
目前,我省已建立起“多位一体”的创业服务平台,对创业带头人进行实名制登记,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认定证书,对他们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募集、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服务。各地已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为创业带头人提供具有实用性、开发性和投资风险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