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顾客强烈要求,快递员才会不情不肯的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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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2次免费送货上门,超出可收费」,在2012年施行的旧版国标早就有这个规则。
但具体执行,便是现在这种情况;而新国标并没有改动,仅仅对细节进行了完善。
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如下:
与旧国标比,新增了投递时间,以及两次投递之间要有距离。
留意1:不论新旧规范,都仅仅引荐性的,并没有强制性。
留意2:新旧国标规则的2次免费投递次数,都有一个前提,顾客得挑选「按名址面交/上门投递」,才有两次投递时机。假如没有挑选,快递公司可能会直接默许「服务站」、「快递箱」……
所以新国标,改变不了现在的投递现状。
既:依然是强硬顾客才干享用到免费送货上门的服务,但加了次数约束最多两次;而仁慈关心的顾客,在快递员的软言恳求下,一般都会容许自行取件。
还有,快递也分城市和村庄,村庄乃至从来没有享用过送货上门(除非大件货品,卖家加钱后才干上门投递)。
所以,这又是一个厚道人和农村人受伤的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