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由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共同主持编写的《2006年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创造就业机会》发布,该报告显示,修订的《公司法》大幅降低了要求国内企业开始运营时所应具备的最低资金额,改革虽然简单,但是能够创造许多新就业机会。
根据报告,在这次改革之前,国内对创建新公司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世界第八高,是人均年收入1290美元的947%,仅次
于埃塞俄比亚、约旦、马达加斯加、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等国。
而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规定,在任何行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为3万元人民币,而在此前,在中国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制造和批发业50万元,零售业30万元,服务业10万元。改革后,在开始运营时,仅需6000元人民币即可,相当于改革前最低注册资金要求的20%。
